中国计量认证CMA(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才允许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章,盖有CMA章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CMA也是检测中心CNAS认证证书的标志。具有此标志的组织为合理合法的检验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要求,在中国从事全国检验和检测商品的组织必须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并由中国或省部级CNAS认证管理方法单位与审查机构达到审查标准。只有在按照规定或规定授权后,他们才能从事检验和检测主题活动。
CNAS标志是Chinanationalaccreditationserviceforconformityasssment(中国国家认证委员会合格评估)的缩写。根据评论。监督质量认证组织(如权威认证.实验室.检验组织)的管理方法和主题活动,确定其是否有实力开展相对质量认证主题活动(如验证、检验、校正、检验等)。
计量认证(CMA)
CMA分别由英语ChinainspectionBodyandyandyandyandyandyaproval英文缩写CMA,证明产品质量或管理体系符合标准。计量认证是法律计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它是中国通过计量立法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强制性评估的一种手段,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对第三方实验室的行政认可。对于检测机构来说,是检测机构进入检测服务市场的强制性审批制度,即具有计量认证资质并取得计量认证法律地位的机构,可以为社会提供检测服务。
实验室认可(CNAS)
CNAS分别由英语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计量认证(CMA)与实验室认可(CNAS)的异同比较
(1)目的相同。
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2)起源不同。
测量认证:1955年,周总理提出成立计量局。1957年,国务院决定政府部门设立实验室。集科研、生产、教学检验为一体的实验室对促进实验室建设有重大影响。1982年,国家质量检验中心成立10亿元,承担政府生产(商业)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职能;1985年,为规范质量检验机构和其他法律专业检验机构的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1987年颁布的《计量法实施细则》称为计量认证。
实验室认可:20世纪40年代,由于缺乏一致的检测标准和手段,澳大利亚无法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英国军队提供军火。因此,它开始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检测系统。1947年,澳大利亚首次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检测实验室认可系统——国家检测权威机构协会(NATA)。1966年,英国建立了校准实验室认可系统——大不列颠校准服务局(BCS)。此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认可机构。1973年,实验室认可制度采用了当时关贸总协定(GATT)R的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1977年,在美国的倡议下,国际实验室认可会议(ILAC)成立,并于1996年转变为实体,即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
(3)评价依据不同。
计量认证是基于《计量法》第二十二条和《资格认定评价准则》的评价依据。
CNAS-cl01被实验室认可,相当于ISO/IEC17025:2005作为评审依据。
(4)不同的对象。
计量认证对象包括:
①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依法设立或者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②经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为社会提供公平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③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需要新增检验项目时,应申请扩项计量认证;
④自愿申请各类科研、检测实验室,为社会出具公平数据。
实验室认可CNAS的对象包括:
①供方第一方实验室,包括生产企业实验室;
②需方第二方实验室;
③社会公共第三方实验室。
(5)不同的实施考核部门。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考核。
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直接对检测机构进行实验室认可。
(6)考核内容不同。
计量认证主要以公平性和技术能力为重点。
实验室认可侧重于考核检测机构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能力要求。
(7)不同的法律和国际地位。
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认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评价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同时,计量认证的CMA标志已成为国内社会公认的评价检验机构的重要标志。计量认证已被列为产品质量检验等检验领域检验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实验室认可是国际惯例。在重大法律纠纷中获得更好、更多的信任和支持。
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技术机构,证明其符合国际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能力的一般要求。
(8)结果不同。
计量认证(CMA)标志可根据证书上限定的检验项目在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中使用。
CNAS标志可根据证书上限定的检验项目在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中使用。
4.与其他机构相比,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的特点。
(1)必须是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2)必须有法人公平声明和相应的不干预政策,以确保检测工作不受外界压力和影响;
(3)有效控制其管理系统的所有构成文件;
(4)定期到国家计量单位对所有用于检测的设备进行校准和追溯;
(5)检测依据必须是国家、部委、行业统一颁布的标准;
(6)严格对检测人员进行资格考核;
(7)严格规定检测过程,定期监督其全过程;
(8)有效控制检测所用供应商、供应商及相关服务单位;
(9)必须接受客户,及时反馈;
(10)每年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审核,并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外部审核;
(1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形式和相关信息量出具检测结果报告。
计量认证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行为,其管理模式是国家统一管理,以维护国家法律制度的需要。其评价工作是在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和计量认证实践的基础上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