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47辆遥感抓拍黑烟车、遥感检测超标车开展溯源执法检查,涉及全市10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检查发现的2家检验机构3件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详情如下:
今年以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运用机动车遥感遥测数据应用于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执法,将全市10个固定遥感遥测点位检测数据与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相结合,严格规范机构排放检验行为。
1—4月,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47辆遥感抓拍黑烟车、遥感检测超标车开展溯源执法检查,涉及全市10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检查发现的2家检验机构3件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案例一:
广陵区某检验机构涉嫌机动车排放检验弄虚作假
根据扬州市遥感抓拍黑烟车线索,2021年3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广陵区某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经调阅车牌号码为苏K****9车辆2021年1月19日在2号检测线的环检检测过程数据,发现该车辆在采用加载减速法检测时,未始终将油门保持在最大开度状态,在100%和80%检测点人为控制油门,后出具了该车辆在用柴油车检验合格的报告。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检验机构涉嫌机动车排放检验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二:
宝应县某检验机构涉嫌未按照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未保存检验信息和有关技术资料
根据扬州市遥感抓拍黑烟车线索,2021年4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宝应县某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经调阅车牌号码为苏K****1车辆2020年9月22日在2号检测线的环检监控视频录像,发现该车辆在采用加载减速法检测时,在存在明显可见烟度否决项时,该检验机构仍上线检测该车辆2次,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1份。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检验机构2号检测线移动探头缺2020年11月3日—7日、11月9日—14日监控视频录像。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该检验机构涉嫌未按照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以及未保存检验信息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